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1、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流转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七大点中的“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有关扩大乡村振兴投入将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 下面由上海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最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关于中央土地流转一号文件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2年3月1日实施
2月5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其中大篇幅的提到了土地流转以及农村集体产权相关的规划
意见提出,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和进场交易。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意见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和进场交易。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推动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土地流转是长期目标的制度基础。我国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制约了农业规模化,土地制度改革可以降低成本,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土地流转则整合资源利用,促使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联系起来,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近年来,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到土地流转“三权分置”再到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及相关产权保护政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沿着明晰产权以推动资本化的思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等“三块地”改革试点预计将于2022年完成。
最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关于中央土地流转一号文件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2、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1)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2)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1)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2)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3)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4)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
(5)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6)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4、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
(2)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
(3)加快发展农户间的合作经营。
(4)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5)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6)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5、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
(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3)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
上海拆迁律师温馨提醒: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意见
最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关于中央土地的规定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工作。2月1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2年基本完成。
今年1月,经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案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及管理措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同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也提出,要健全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此外,《意见》还对脱贫攻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内容作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