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解,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 下面由绍兴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下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包括:(1)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__________(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下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包括:(1)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__________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视为已订立了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应按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 2个月起每月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自入厂之日至解除合同之日期间的年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三、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再加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四、终止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从08/1/1至终止合同期间的年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很简单,你所在公司的HR部门,肯定对劳动法不是特别的熟悉。
第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就已经违法了。
第二: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你的工作的工资应该是双倍。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给予你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