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近日,驻马店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刘红平组织党员律师开展的“传承红色基因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红色教育活动,赴确山竹沟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出席仪式的有驻马店市律师协会会长、河南胜蓝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红平,遂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华,镇党委书记秦菊花,镇长陈哲宇。签约仪式由玉山镇镇长陈哲宇主持,市法学会副会长、律师协会会长刘红平代表工作站5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做了专题法律辅 下面由珠海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驻马店律师协会会长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驻马店律师协会会长刘红平律师事务所
王京宝,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会长,男,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律师,1963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中共党员,1985年首次执业,一级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省律师协会五届理事会会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律师学分会副会长,省民商法研究学会副会长,郑州仲裁委员会委员。2006年获“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
马书龙,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男,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无党派,1985年首次执业,一级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理事。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央统战部及省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信息联络员,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十一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好律师”、“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2008年被全国律协命名为“全国优秀律师”,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陆咏歌,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男,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1962年1月出生,汉族,硕士,民盟盟员,1984年首次执业,一级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协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郑州市金水区政协常委,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7年被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
负责:律师维权工作,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律师行业文化建设。
主管:刑事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业务委员会
李煦燕,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女,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1962年4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5年首次执业,一级律师。现任全国律协七届理事会理事、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省律协五届理事会副会长。省人大内司委咨询组成员,郑州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2005年获“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08年获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负责:女律师工作、律师宣传工作(含律师网》建设)、对外联络工作。
主管:医事业务委员会、金融业务委员会
杨志华,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女,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中共党员,1986年首次执业,二级律师。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执行委员,省律协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女律师协会副会长,许昌市律协会长。许昌市政协委员。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2006年被评为河南省“三八红旗手”,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好律师”。
负责:律师奖励工作、律师惩戒工作、律师执业监督、协管女律师工作。
主管:行政业务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委员会
袁二方,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男,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1954年4月出生,汉族,研究生,民建,1982年首次执业,一级律师。现任全国律协理事、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省律协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阳市律协会长。省政协委员、安阳市人大代表。先后获安阳市“十佳律师”、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
负责:律师业务建设,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及公益法律事务。
主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新设)、法律援助及公益业务委员会(新设)
驻马店市律师协会人员名单
有。
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旦被查出是一定会被追责并处罚的,我国对于民事诉讼假证据追责有相关的处罚规定。虚假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时有出现,在某些情况下,不仅提供假证据的当事人要被追究责任,其律师和制假造假的一方也会被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无论是提供假的文件证据,还是提供假的证词证言都属于假证处为,都要被处罚。
三、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骐刑事责任。我国对民事诉讼假证据追责的处罚是相当严格的,民事诉讼造假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审判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民事诉讼造假行为还会带来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使人民群众失去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任,严重影响到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希望大家都能够强化心中的法律意识,杜绝造假行为,为清正廉明的法制社会建设尽-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