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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醉驾处理中心 深圳醉驾处理中心电话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3-05-28 21:01:47 作者:肇庆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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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醉驾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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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办案流程法律条款

01
什么是醉驾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一部”意见》)第一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1]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被查获的驾驶员,首先要者银接受吹气检测。
吹气检测为路上执法的初步筛查方法。按公安部相关规定[2]:吹气检测结果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必须抽取血样,检验体内酒精含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与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不一致的,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被查车后,立即在交警面前饮酒是否可以逃避处理?
按公安部相关规定: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饥饥。
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当事人在医院抽血检测后,送至深圳市醉驾处置中心[3]制作讯问笔录。
深圳市醉驾处置中心是深圳市专门处理醉驾案件的部门,隶属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侦查大队。
如何进行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人体酒精检验鉴定?
当事人的血样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侦查大队送鉴定机构,例如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鉴定机构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收取,业务人员须检查送检血样物证袋包装,确认是否封闭完好,不存在送检的血样被调包和被污染的情况。
鉴定人员打开物证袋,拍照固定物证,一般采血管血液体积约为3毫升。
血样的检验是依据GA/T1073-2023《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的标准方法,基本原理是利用乙醇化合物的易挥发性,利用顶空-气相色谱的方法进行检测。
鉴定人员检验时,进入气相色谱仪的“进样量”是指吸取0.lml血样经气化后的气体1ml,而不是直接吸取血液0.lml。
如果当事人血液检测结果超过80,交通警察支队侦查大队按属地管辖送看守所关押。
例如,在福田区某路段被查获,相应送至福田区看守所。
因为要先在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监管医院[4]体检,所以一般在第二天体检后送看守所。
[1]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3〕190号)
[3] 位于深圳南山区龙井路699号。
[4] 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监管医院成立于2002年(对外称深圳市安康医院),位于福田区上梅林环林街16号,隶属预审监管支队。
02
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主刑:判决处以最高6个月拘役[1];
附加刑:并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
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因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审措施,但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
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不等于无法适用逮捕措烂嫌返施。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依法予以逮捕。[2]
醉驾案件的刑事拘留一般为7天。[3]因此,公安机关对部分醉驾案件的行为人启动刑拘直诉的方式处理。
刑拘直诉不是刑诉法概念,而是轻刑案件快办机制演变机制演变而来的一个概念。
刑拘直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速裁程序条件,且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案件,可以适用刑拘直诉。
重点是以下类型案件:
(一)危险驾驶等单人单次作案且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七日的案件;
(二)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三十日的案件。
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案件,不适用刑拘直诉。
公安机关对符合刑拘直诉适用条件的刑事案件,不再对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逮捕,也不变更强制措施,一般在拘留后3日以内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刑拘直诉刑事案件后,一般在2日内完成审查起诉,于每周特定时间集中起诉至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取公诉的刑拘直诉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2日内审结案件。
刑拘直诉案件公检法办案期限为“3+2+2”,侦查、起诉、审判仅用7天时间。工作流程如下:
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验血、体检、做笔录→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检察院→法院
[1]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23修订)第八十一条。
[3] 棠绿疏议“刑事拘留”的19个问题
03
醉驾能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具体到醉驾案件,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才可以取保候审,没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1]等。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之一没有规定从重处罚,但《“两高一部”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对醉驾机动车行为人“从重处罚”的七种情形,并设置了一项兜底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抽血检测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家属过去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如果犯罪情节相对严重的话,第二天会送看守所关押。关押后并不等于绝对不能取保候审,但要看个案的具体犯罪情节。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再次羁押?取保候审不等于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再次被收押可能:
例如: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法院判决结果为拘役。
[1]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04
醉驾案件能不能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具体到醉驾案件来说,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醉驾案件,缓刑的适用率会比较高。
检察院量刑意见一般为:建议对其判处拘役x个月,并处罚金,如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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