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公布后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同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并列案由还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 下面由襄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部门如何确定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部门,即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2、襄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和解。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同时向两个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襄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