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民法典
我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四类。1、有效合同是指具有合同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相比,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公共利益而被确认无效的合同。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由于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已成立的合同是否生效尚未确定,必须补正后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补正的,视为无效合同。4、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