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无限期不动产
未到期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进行方式是: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对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湘西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148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声明:《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无限期不动产》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湘西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