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凯诺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补偿决定。凯诺律师在庭审中认为此份征收补偿决定中仅仅赋予了刘先生选择货币补偿的机会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此凯诺律师就整理出了一些被拆迁人常问的一些问题希望会对被拆迁人维权有所帮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征地拆迁专注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在实践过程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就是。 下面由陵水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凯诺拆迁律师团 凯诺拆迁律师团阳朔兴坪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征地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法定程序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进行。
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
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具体工作程序:
1、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
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听证会的召开: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
(3)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认可。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明;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拆迁裁决听证意见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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