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代表的年度检验和注册日常用语无事项类型行政检查承诺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无到办事现场次数无必须现场办理原因无办件类,图吧电。 下面由海东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湛江律师事务所名单 广东省湛江市律师事务所电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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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湛江律师事务所有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10月,总所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11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广州设立了分所。国邦所律师大部分毕业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事务所主任肖文(国家一级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
海东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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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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