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 下面由北京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内容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北京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最新修正是根据2022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的;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照规定批准土地征收,并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补偿安置后,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将被征收的土地交给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建设单位入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交地,或者阻挠建设单位进场施工的,就构成本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北京拆迁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
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是指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什么重要意义?
1、实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空间规划意识。
3、进一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三条控制线”的要求,构建空间管控边界。
4、进一步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中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内容,细化空间约束指标。
北京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的;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