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通知文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一)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的6%交纳政府减免费用差价款;(二)按土地基准地价的40%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本规定实施后两年内(含)2008年11月24日以前购买,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再次上市交易后按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住宅 下面由南通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怎么计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怎么计算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印花税,税率为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契税,税率为1.5%,由买方缴纳,变更性质(经改商),必须补交综合地价款。经改商后,房本拟在变回原所有权人的,再次买卖交易方式费用最低。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北京一类经适房转商品房需要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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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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