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申请表产权证明方位图平面图法人身份证,技术人员人份证(健康证)操作流程基本工具清单管理制度基本就这些了,具体的因地而异,点击事项名称中的填写申请。填写表单时,如果遇到多行操作,可以通过右侧的按钮来进行增加、删除操作行,如下图:9第二步,填写申报信息,系统显示事项信息页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二道街路南军城开发3号楼111号附近企业复制经营范围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食品、 下面由肇庆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网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
一、企业用户注册登陆企业用户要想进行网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业务,先注册用户,然后登陆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办。
二、业务类型说明选择要办理的选择业务类型然后进行登记办理。
三、填写对应的申请信息在对应的业务类型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填写完后请认真核对信息的正确性,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相应的申请表和申请回执。
四、到窗口申请在网上进行了预报后,带齐申请材料到对应的窗口(食药监窗口)进行办理。同意受理之后,会上门核查场地。
同意受理之后,会上门核查场地,这个环节过了,就等着拿证了。
肇庆建设工程律师温馨提醒: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
由申请人填写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书,并到当地食药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二)、受理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指派专业人员,按照相关的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对资料进行现场的审核。
(四)、审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依据审核的结果做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对准予发放许可证的申请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过程中,除了上述提到的几项材料外,要求申请者还需要提供下列几项材料:
1、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4、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经营者打印出来即可)。
【肇庆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相关系统,进入许可申报页面,查看系统注意事项及要求;
2、点击事项名称中的填写申请;
3、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办材料;
4、打印申请表;
5、提交,企业用户对当前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申请信息将上报至药监局。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