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类情形没有对用于抵偿工程款的房屋进行明确,“以房抵款”仅是对工程款的一种替代支付方式的约定,因此在双方当事人事后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形下,“以房抵款”协议由于缺乏,工程抵款房就是施工方给开发商做完工程后,开发商和施工方达成协议。把房子折合成货币抵押给工程方。工程抵款房的房价一般会低于同款商品房许多,但是工程抵款房的状况不一,建设工程行业中,房地产或其他房屋类修建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比例,因此。 下面由榆林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工程款抵房协议 工程款抵房协议签订,结算完不想要房子了可以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程款抵房合同怎么写范本
榆林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主要包括抵押工程信息,交付日期,违约条款,具体约定等等。
榆林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约定以房产抵工程款是否有效
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一般为有效。但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如工程价款尚未结算、付款时点尚未届至,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效力,从最高院相关判例来看,倾向于认定为无效。最高院以房抵工程款的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八条系一般性条款,对于所有类型的被执行人均可适用,而第二十九条是特别条款,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既可以适用特别条款也可以适用一般条款,异议申请人符合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中任一条的规定均可排除执行。反之,异议申请人必须既不符合二十八条的规定,也不符合二十九条的规定,方能驳回申请执行人排除执行的异议请求。
榆林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下一篇:工程款诉讼时效 工程款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及于质量保证金
声明:《工程款抵房协议 工程款抵房协议签订,结算完不想要房子了可以吗》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榆林建设工程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