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民法应予救济。根据本法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二、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1,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下面由威海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
威海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搜身侵犯了人身自由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威海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威海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权。
威海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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