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是怎样的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由撤销权人启动;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是违法的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三、法律效力不完全,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 下面由厦门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法律
厦门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1、可撤销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从来没有生效的合同。2、可撤销合同违反的是双方的协议中的内容,无效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可撤销合同是损害合同相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无效合同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厦门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