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原则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下面由潍坊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潍坊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一种,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潍坊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地法院
潍坊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
潍坊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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