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松律师事务所”和“湖北国松律师团”交通事故、工伤索赔专家!针对个案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解决方案!复杂的事情。 下面由南充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汪明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华徽律师交通团队
华徽律师交通团队是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工伤、保险理赔的专业团队:
1、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华徽律师交通团队正式成立,派专职律师进驻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汉交警事故处理中队,为受害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成为武汉市第一家零距离处理交通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
2、2004年底,武汉市首例法院直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宣判,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华徽律师代理原告一审、二审均获胜诉。该案由《楚天都市报》率先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3、2005年底,华徽律师成功代理武汉首例农村居民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案,成为多年来武汉市法律界打破“同命不同价”的第一个经典案例。2006年3月22日《楚天都市报》以《暂住证、营业执照成“常住”铁证,受伤农村人获城市标准赔款》为标题,做详细报道;
4、2006年4月10日,《楚天都市报》专题报道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高勇律师应邀做客《楚天都市报》,作为专业律师就交通事故法律问题接受市民的电话咨询,《楚天都市报》以《遭遇车祸泪纷飞,维权有招化悲痛》为题作了专题报道;
5、2006年9月2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10版刊登了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高勇律师代理的“拾荒者也有误工费”的案例,标题为《拾荒老人被车撞 一审判赔误工费》;
6、2007年,华徽律师代理的武汉首例按外地高标准赔偿的交通事故案由《楚天都市报》予以报道;
7、2008年-2023年,高勇律师应楚天卫星广播电台916频道交通节目主持人林木的邀请担任嘉宾主持,每周做客交通栏目解答听众法律咨询;
8、2023年,高勇律师应湖北经济广播电台998频道交通节目主持人柏晶的邀请担任交通栏目的嘉宾,每周做客交通栏目解答听众法律咨询;
9、2023年,华徽律师交通团队应邀主持《楚天都市报》“市民问法”栏目,每周专栏解答读者法律咨询,高勇律师率队举办多场交通公益法律咨询会。同年,高勇律师当选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0、2023年,高勇律师应邀成为896律师团成员,定期参与主持武汉交通
广播电台896频道“交通大视野”栏目,接受听众的交通法律咨询。
买保险真的能理赔吗现在
买保险时体检显示符合保险公司的投保条件,买了保险发生事情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身体条件不符合保险公司投保条件,投保时未能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保险公司这样的行为合理吗?2023年1月,钟女士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重疾类寿险。今年7月,她因病住院花了13000元,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赔。
“买保险时,体检都通过了。但理赔时,当时的体检不作数,说我未如实告知病情。那体检干嘛?”近日,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钟女士气愤地向本报投诉。
保险公司有“铁证”——
一份4年前的住院记录
三年前,53岁的钟青投了一份重疾险,公司让她去指定医院做了全面体检,查出有血管瘤、脂肪肝、乙肝等问题。公司决定对钟青进行加费承保,并在2023年1月签订了保险合同。
今年7月,钟青因肝硬化腹水在武汉第一医院住院,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调出她当年的体检记录,上面记录她患有乙肝;还调出了她2008年在同济的出院单,上面显示因高血压住院,附加诊断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今年的住院记录上又显示有20年的肝炎潜伏期。保险公司以钟女士在签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住院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钟女士称保险公司诡辩——
“铁证”与肝病不是一码事
面对“铁证”,钟女士觉得十分冤枉。她说,2008年在同济住院,是因血压上升。
记者看到同济医院的出院单,上面记录主要诊断的疾病是高血压,附加诊断是慢性肝炎。同济医院的医生说,依照这个住院记录,显然是由于高血压才住的院,并非慢性肝炎,而且上面除了“附加诊断慢性肝炎”外,并没有其他任何说明和治疗。
钟女士说,所谓20年的肝炎潜伏记录是医生揣测出来的。这与保险公司所谓的“铁证”,根本不是一码事。
一句“未如实告知”,真的可以拒赔吗?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未如实告知”并非保险公司的万能挡箭牌,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拒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霍琳律师认为,钟女士的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超过两年,投保人也按时完成了缴费义务。加之,保险公司承保之时有体检记录显示钟女士有乙肝,保险公司也已了解真实病情,不能以此拒赔。
经记者协调,9日,钟女士已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愿按理赔额的90%赔付,钟女士表示满意。
南充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醒:很多时候由于被保险人对保单上的条款弄不清楚,而保险公司又不加以解释,很多人稀里糊涂的买了保险。出了事情后,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这种现象一方面由于保险行业的“霸王条款”比较多,而消费者对保单又不是很理解,这往往是导致理赔纠纷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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