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
法律没有规定具有直系血缘关系就可以无偿享受对方财产利益,子女享有父母的出资利益,在法律上应判定为出资或借贷。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父母的出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属于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该房产存在按揭贷款,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女方可以基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主张还贷本金和利息的一半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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