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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04 00:59:26 作者:株洲刑事辩护律师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9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解释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1、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历经多年的贪污 下面由株洲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2022年4月18日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三、将刑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细则职务犯罪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9号)于2022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22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22年10月31日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三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予以数罪并罚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四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五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行为,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六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以及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或者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处刑较轻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者妨害作证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处刑较轻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的有关规定。

  实施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对于2022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第九条本解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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