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 >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义务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职责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义务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职责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3-04-27 04:37:46 作者:湛江刑事辩护律师

为顺畅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送交执行工作《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将有关法律文书和其他材料送交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依照规定。 下面由湛江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义务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职责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义务口诀

法律主观:

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一)不得毁灭、伪郑好造证据或者串供;(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五)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法律客观:

《刑坦祥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喊信铅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法定义务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取保候审人做出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闭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湛江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配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培孝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上一篇:取保候审思想汇报样本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怎么写啊

下一篇: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出来 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出来

声明:《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义务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职责》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湛江刑事辩护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