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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义务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3-06-22 22:53:45 作者:烟台刑事辩护律师

取保候审取保人的义务取保候审担保人只承担被告人取保期间的遵守法律情况,不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春首山当 下面由烟台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取保候审保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义务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取保候审取保人的义务

取保候审担保人只承担被告人取保期间的遵守法律情况,不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春首山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芹好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扒中究刑责。
烟台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保证人的责任,监督被保证人和及时报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虚仿;2、发现被保证人滑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信誉判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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