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辽宁
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释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刑法》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声明:《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辽宁》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