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辩护 > 刑事赔偿 > 集资诈骗罪要求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正确

集资诈骗罪要求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正确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18 00:33:51 作者:黄冈刑事辩护律师

集资诈骗罪要求主观方面为故意但是不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A正确B错误优质答案正确答案本题题干说法错误。集资诈骗罪主观方面故意且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此外考虑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往往时间较长犯罪分子在非法集资之初不一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参与实施人员众多部分共犯不一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于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非法集资过程当中的应当只对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以集资诈骗罪处理对于之 下面由黄冈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集资诈骗罪要求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正确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集资一般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两个罪名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责包括以下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但如果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一篇: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及法律依据

下一篇:业委会主任收受物业公司贿赂有罪吗

声明:《集资诈骗罪要求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正确》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黄冈刑事辩护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