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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关系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10-04 17:48:51 作者: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一)犯罪现象的本质属性1研究犯罪现象的本质属性是犯罪学的重要任务“一定数量的犯罪集合而构成的犯罪现象不是个别的具体的犯罪行为的简单相加它在一个新的层次上具有,从界现有的观点来看存在犯罪学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乃至学科体系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这些现象妨碍了犯罪学研究的深入。因此有必要对犯罪学研究对象作进一步的具体的分析。要科学地确定犯,十九世纪末意大利军队精神医师切萨雷·龙勃罗梭以犯罪人为进行对象对其 下面由扬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关系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关系是什么

联系: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中包含了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两者都是把 一定的反社会行为视为犯罪行为,都以刑法的规定作为依据。犯罪既是一种 社会现象,也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它是一种社会法律现象,离开了法律特别 是刑法的评价,人们的所有行为都无所谓犯罪。在这一点上,两者的概念有 相同之处。

区别:

一、从犯罪概念的内涵上讲,两者对犯罪的本质特征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 理解不同。 刑法中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实际上是危害的客观性与主观判定的综合体。 刑法犯罪定义中包含的社会危害性,只是行为的客观危害性与统治意志不相 容的统一,是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和行为的客观危害的统一。在刑法规定的意 义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天然地具有不真实的成分。

然而,犯罪学中犯 罪的社会危害性只在于危害社会的客观属性。犯罪学的任务是促成社会理性 认识犯罪并预防犯罪。 对犯罪的本质特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学和刑法是基于各自特 殊的立场去认识和把握的,是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区别的根本所在。

二、犯罪学中的犯罪不受刑事违法性要素制约 刑法学犯罪概念中必然包含有刑事违法性要素,而犯罪学犯罪概念不应包含 这一要素,这是两种犯罪概念对犯罪本质特征认识不同的逻辑结果。 犯罪学意义上,刑事司法中需要认定的犯罪只不过是立法者对客观存在的具 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进行有意识的筛选和分类的结果。但犯罪本身具有不依 赖于法的规范性而独立存在的属性。

因为,在本来意义上,犯罪并不是违反 刑法或法律范畴之内的行为。 对犯罪学而言,重要的不是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犯罪的,而是构成社会的人 是基于什么原因和如何实施危害社会秩序行为的。可以说,对犯罪的考察超 越刑法的规定性,并把“犯罪的法的规范性”本身也纳入自己的犯罪对策体 系中进行理性评价,是犯罪学完成自己帮助社会确立科学的犯罪对策观和促 进犯罪预防对策改善之独特学术职能的根本保证。

三、犯罪学中的犯罪不对应于刑罚处罚 在刑法中,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应物而存在的。只要是犯罪,就必然具有应 受刑罚处罚性。对立法者而言,只有当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超过了通过其他法律手段处理的界限,应当动用刑罚相威胁,方能防卫社会时,才会被规定为犯罪。

对司法者而言,只有当已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了触犯刑 律的程度,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才会将其判定为犯罪。正是基于刑罚 与犯罪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应受刑罚处罚性”成为刑法犯罪概念中不可 或缺的要素之一。 而在犯罪学中,与犯罪相对应的则是比刑罚方法要广泛得多的防治措施。

但由于刑法犯罪定义中所包含的刑罚处罚具有预防犯罪人再犯的基本功能, 因此,犯罪学犯罪概念并不排斥“刑罚”这一极端的反犯罪方法。因为,以 刑罚为手段的犯罪预防,是在事前预防归于失败的情况下,必须作为最后的 预防手段加以选择的。因而,这种预防方法也包含在犯罪学所研究的预防措 施体系中。

四、研究的角度不同。刑法中犯罪定义主要针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关系; 而犯罪学中的犯罪定义则主要是从犯罪原因的角度来探讨的。 六、任务不同。刑法学中确定犯罪定义的目的或则说是任务是根据规范研究 如何准确惩罚犯罪。而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主要是研究预防犯罪,制定防控 方案。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关系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温馨提醒: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刑法学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

  •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 犯罪学:关于犯罪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 ⑴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目的相同。 

  • 为了防止和减少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是这两个学科的共同目的。 

  • ⑵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科学,所以,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犯罪学与刑法的关系。 “没有犯罪学的刑法是个瞎子,没有刑法的犯罪学是无边无际的犯罪学”。 

  • 刑法对犯罪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首先,刑法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犯罪概念的逻辑点。  其次,法律所定义的犯罪始终是犯罪学所研究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对象。  

  • 再次,刑法和刑法学为犯罪学中的犯罪对策提供了最充分、最明确的刑事法律对策理论及其实践。 

  • ⑶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引用域外学者的论述,“犯罪学是刑法学的眼睛和牙齿”。犯罪学为刑法学提供了实证研究的材料与对策。 

  • ⑷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如它对犯罪行为法律特征的确定、所确定的犯罪种类,为犯罪学研究方向及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条件。

  • 刑法学中所研究的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也是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另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为刑法学的研究—诸如在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服务。 

  • ⑸犯罪学与刑法学同属刑事科学。

  •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 ⑴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它以成文法为依据,对犯罪现象进行规范性研究,侧重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准确地惩治犯罪。 

  • 犯罪学从犯罪发生的过程入手,通过揭示犯罪原因,寻求预防犯罪的方法,以制定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

  • ⑵研究对象不同。 

  • 刑法学主要是研究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理论,不是犯罪和刑罚这两个现象的本身,而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本身及其产生的。 

  • 犯罪学是前犯罪学科,着重研究犯罪实际发生以前的情况(产生原因与预防对策)。刑法学是犯罪后学科,犯罪发生以后的情况(惩罚犯罪与矫治罪犯) 

  • 刑法学是研究法律的法学,犯罪学是研究事物规律的科学。  

  • ⑶两者研究的范围不同。 

  • 刑法学研究的是刑事法律中所规定的犯罪,即法定犯罪。 

  •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仅限于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还要研究近似犯罪的违法行为和比较严重地危害社会的行为。

  • ⑷两者研究的角度、出发点不同。 

  • 刑法学研究的角度是从犯罪的个体行为出发,着重个体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研究。虽然目前承认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但其最终的惩罚也要落到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犯罪学则把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 

    两者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概念的理解不同。把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点,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刑法学看来,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达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简述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关系

犯罪学学习的课程主要包括课程: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广义犯罪学是指研究犯罪行为、犯罪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和预防与控制对策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有哪些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狭义上是把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称犯罪原因学。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规律 ,是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犯罪,从而又须寻求相应而有效的犯罪对策。广义上包括犯罪原因学和犯罪对策学。

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

犯罪学学习的内容很广泛,主要是研究犯罪行为、犯罪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和预防与控制对策的一门综合性学科。主要课程包括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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