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官网查询
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查询
1、在百度搜索栏中搜索“国家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入网站,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很可能在百度搜索结果的首页并不能找到正确的官网地址,所以为了方便大家直接给出官网地址直达连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2、进入网站后在网站右侧的公示文件导航栏中选择要查询目标省市的相关公示文件链接。
南阳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醒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2022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2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