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 下面由荆门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超过三个月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超过三个月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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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
这个得看具体情况,由于你说的不够详细,我也不好解答,就给你提供几个法条,你看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第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诉讼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根据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超过3个月的最长期限再申请执行,法院就不再受理。
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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