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经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核准备案批复由深圳市版权协会发起于2022年9月18日成立了深圳市第一家知识产权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我市是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也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为了进一步化解版权领域纠纷、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我市成立了东莞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健全版,2022年7月29日江门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 下面由岳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什么机构
一、版权侵权怎么处理
1、版权侵权处理方法:
(1)自行协商,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双方可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
(3)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岳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二、什么是版权侵权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对版权侵权的概念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就是没有获得版权人的同意,就私自通过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方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传播版权人的作品,或者使用版权人的作品,但是却没有支付版权费用等。
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岳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版权纠纷如何维权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第一、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着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着作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不是解决着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不愿意,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申请行政管理。着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着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着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或者依职权给与侵权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那些严重侵犯着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权利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着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四、仲裁。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根据着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着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能够排除法院管辖,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着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由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诉讼。发生着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着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以上诸种情况,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着作权纠纷的终极途径,且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岳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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