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元,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起付标准及基金支付比例?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居民医保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报销范围产生的 下面由宣城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2022年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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