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位“破产人”进入免责考察期为期三年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后偿还债务通过考察期可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会在法律保障下获得“重生”,免责考察期内将由管理人监督执行,豁免财产之外收入用于还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个人破产清算需要经过免责考察期,从法院正式作出破产宣告之日计起,现代个人破产制度允许债务人破产免责是为了保护“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免责考察期制度不区分债 下面由株洲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个人申请破产后拥有三年免责考察期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个人申请破产后拥有三年免责考察期
成为破产人之后,有一段免责考察期,在考察期内的所有收入,需要按照规定扣留一部分进行还债。根据新闻的报道,全国首例破产人每月只有固定的必要支出能留下来,其余都是被拿去还债。免责考察期持续三年,如果三年内没有其他变故,之后就不用偿还债务了,相应的限制也会被解除。
1、免责考察期
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在申请个人破产成功之后,法院会给到一个免责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破产人需要按时提交个人收入、财富支付、财产状况等信息,除了赡养费、生活费、抚养费等必要费用之外,其余都要用于偿还债务。这里还有一个豁免财产清单,是经过债权人协商之后允许的财产,一般就是一些必要的家庭用品。简单来说,成为破产人不代表不用还钱,需要安稳度过免责考察期,才能正式免除未清偿债务。
2、前提条件
很多人在看新闻的时候,只顾着“破产人”三个字,完全忽略了整件事的经过。根据新闻报道,当事人是在一家商场办教育机构,商场倒闭后机构也受到影响,最终欠下了480余万。而在之后的几年里,当事人一直在努力还钱,把房子和一应物品都卖掉了,家里的财产和家具总资产只有三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仍有140余万的欠款。可以说为了还钱,当事人已经付出了所有,并且也还掉了三分之二的欠款。申请成为破产人,并不意味着不还钱,而是在已经无力的情况下,债权人和政府给到一个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
3、申请条件苛刻
从全国的角度看,拥有个人破产条例的城市很少,大陆只有深圳特别行政区存在这样的政策。而想要进行申请,必须满足当地的一些条件,比如居住在当地、拥有几年社保、因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导致丧失偿还能力等。大多数人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个人可以拥有几套房产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是诚信的人,而不是“老赖”。虽然都是“欠钱不还”,但前者是我承认我欠了钱,我也在积极还钱,但是我用尽办法依旧无法偿还;而后者是想方设法躲避债务,有钱也不还。
其次,就像法人破产需要将所有的资产、债权、债务盘点清算,甚至追查申请破产前的交易来避免破产财产的有目的的转移,最后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分配偿还。个人在申请破产的时候,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包括有形的(房产、汽车等)以及无形的(股权、知识产权等)也都会被清点核算以及追查,最大限度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再次,即使申请了破产,并且得到债权人的免责。也只能免除市场因素造成的债务,诸如家庭、罚款、侵权、税收等类型的债务是无法免除的,依旧需要偿还。
最后,其实这个申请破产的人,已经“无处躲藏”,他的所有行为会比以前更加透明,更有利于监督。如果债权人了解到这个债务人不够诚信,企图蒙混过关,通过欺骗的手段免责等,债权人也能向法院请求撤销之前的免责裁定,因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免责裁定可以无期限撤销。更有利于债权人对债务的把控。
婚后如何拥有个人财产
个人申请破产后,那就表示着不再具备还债能力了。而对于未还完的债务,在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后就可进行债务调整,适当豁免。
像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2年8月31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定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缴纳满三年的自然人,若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失去清偿债务能力或资不抵债,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而经过三年严格行为限制考察期后,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当然,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也是有积极还款意愿、诚实守信的债务人。而像那些恶意逃避债务的,不仅免除不了,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
个人破产免责考察期
只要是企业经营,是可以破产的。但是要按照破产法程序进行。如果要以破产做引诱,欠账不还或如果是搞诈骗!那可是违法的行为。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还完了欠账后宣布破产是合法的。如果欠账不还,是不构成破产的。你不能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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