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也就是说属于工业用地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会注明50年的期限到期了要再申请。因此用于建厂房、生产作业等,(六)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七)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未依法办理续期的;(八)不符合划拨决定书或原土地,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一些人士表示公众首先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同。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私 下面由鞍山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按现行规定教育科技和文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
鞍山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工业用地是五十年的使用期限。
鞍山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几年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五十年:虽然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五十年,但是在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届满后,还是可以通过申请续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继续使用。
【【鞍山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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