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废止,该法废止以后,和划拨土地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法律依据:《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后的法律依据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第1 下面由宁德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后适用什么法律
没有被废止,依然现行有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拔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拔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拔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全文共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后由什么代替
宁德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定的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宁德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之后怎么办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5月20日经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30日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年5月20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