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 > 拆迁安置 >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06 00:33:07 作者:达州拆迁律师

第十条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 下面由达州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废止后房屋拆迁许可证还能续期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属于建设行政法规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实施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建、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在拆迁的安置中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第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者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土地、公安、物价、文物、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对城市综合开发地区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可以统一组织实施。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八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委托拆迁或者自行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委托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拆迁协议,拆迁人按照规定支付委托拆迁费。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管理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委托拆迁。第九条 拆迁申请人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向所在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拆迁立项。申请拆迁立项时应当根据不同项目,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拆迁申请书;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七)拆迁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八)委托拆迁协议书;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第十条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拆迁立项申请,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立项的决定。符合立项条件的,发给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立项决定书,退回申报材料。第十一条 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第十二条 拆迁人申请拆迁时,用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监督使用。第十三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公安机关办理的迁入居民户口或者居民分户。但因出生、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婚姻、大中专毕业、刑满释放等确需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城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执行的除外。
  (三)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的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前款规定的事项,其停办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办期限的,拆迁人必须报当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为六个月。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方式、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过渡期限、搬迁期限等情况予以公告。
  拆迁公告发布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上一篇: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下一篇: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

声明:《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达州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最近更新

  • 平湖律师 平湖律师咨询电话 平湖律师 平湖律师咨询电话

    浙江平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1、机构正规。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综...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9

  • 即墨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即墨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即墨免费律师电话法律主观:诉讼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对此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的律师收费要依据其委托的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9

  • 伊犁律师 伊犁律师事务所电话 伊犁律师 伊犁律师事务所电话

    伊宁市离婚律师事务所你好,看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话最低三千起。涉孝州及财产的话按诉讼标的计算律师代搜谈理费。每个律师收费标准不同,建议咨询世慎碰具体的...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9

  • 岳阳律师 岳阳律师收费标准 岳阳律师 岳阳律师收费标准

    岳阳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号码1、湖南弘一(岳阳)律师事务所,洞庭大道208号缤纷年华4楼。2、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通海路群枣前和家园b栋门面。3、湖南人和...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方明律师 方明律师事务所 方明律师 方明律师事务所

    我很懵今天收到这个有没有知道这个是真假的湖北赫城律师事务所?看来经历了相同的状况,老家那边给我打电话说这个事情时把我整瞎厅早懵了。我甚至怀疑下我的记忆是不是断片...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律师帮办 律师帮办晚报栏目 律师帮办 律师帮办晚报栏目

    律师咨询宅基地律师接受委托应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收费问题约定清楚。这种情况你和该律师协商,应该可以要求退还一部分;第孙山罩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1....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上虞律师 上虞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上虞律师 上虞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上虞律师办理刑事案件。      (一)律师办理刑事瞎缺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      2、起诉阶段8...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

  • 创为律师 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创为律师 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怎么样?怎么收费的你好,房屋拆迁一般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扰销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给...

    维权技巧 日期:202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