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注意要点主要有哪些1、房东问题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签合同注意:一,一样的检查双方的身份信息,不是本人是代理人,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有授权委托书;产权人是否共有,共有人是否同意出租,是否有共有人的授权,1租房合同中应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下面由德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出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出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怎么写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德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出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图片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看租赁合同中的房屋名称、所在地址、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有些房东会在合同中约定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的承担,要注意检查;并检查房屋是否为法律规定不可以出租的房屋类型,如违章建筑、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权属有争议等,可以通过检查房产登记或权属证书。此外,还应当注意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房屋修缮义务的承担。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