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弊端1、经济适用房的成本是比较低的所以购买的时候比较便宜大家都知道便宜没好货房子也是不例外的虽然便宜但是它的质量非常的不好位置一般都不会在市,1、质量一般经济适用房本身售价低所以建筑的成本也会降低自然在房屋质量方面就很普通了若是有黑心开发商的话还有可能出现豆腐渣工程;2、位置较偏经济适用房一般位于城乡结合,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将面临以下问题:小区不供暖,常年依赖空调;出行不方 下面由长春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买经济适用房的坏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为什么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都后悔了
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有风险:经济适用房是由人民政府划拨土地修建房屋,采取限制房屋价格和房屋户型的方式,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房主本人对房屋持有有限产权,故交易有风险。
【长春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的八大弊端(一)
第一、建造廉价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违背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原则。即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发展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二、廉价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一个根本缺陷。因为买廉价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将来是穷人,一辈子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所以现在有很多人手中有经济适用房,但自己却贷款买更好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则用来出租,以租养贷,造成了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却无房可买。
第三、 由于廉价房没有效益激励,一些政府往往只关心提供了多少套房子的目标考核,而很少真正为居住者考虑居住需要。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国家采用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方式,责令开发商限价出售给中低收入城市居民。开发商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以政府的定价出售,除房价以外的房屋质量、社区配套设施等由企业自主决定。这给企业在房屋质量、相关设施等方面留有很大的运作空间,留下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隐患。廉价房的质量常常难以让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