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由谁签名1、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各国的规定有较大差异。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决定,这实际上确立了行政非诉案件的重大明显违法的审查标准。4、《行政强制执行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 下面由江门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为什么一定要负责人签名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为什么一定要负责人签名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原告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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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指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裁定等内容能够实现,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我国江门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强制义务当事人履行其应该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在法院对案件下达判决书后,被告人并没有进行上诉,但同时也不履行判决义务或者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向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告人的存款。
(2)强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
(3)强行对被告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
(4)可对被告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
江门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
江门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江门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文书
案子结束了,和律师就没有关系了。如果想申请强制执行,那么需要重新授权委托。办理执行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业务庭移送执行书(这个找原审法官出具),申请书(必须有本人签名),生效的判决书。如果你是委托的,那还得有委托书。 当然了,现实中不会有这么麻烦的,随便找个亲戚朋友替你去法院跑一趟,让他就签你的名字,一般来说都可以的。但遇到较真的法官的就自求多福了。 您原来委托的是出庭应诉,执行还得另外写委托书啊,叫您的家人谁写一个委托书都可以签上您的名,送法院立案庭就可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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