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维持目前土地使用的现状。任何有争议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其次,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第三,交给人民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的,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方式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土地使用权出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及由政府出面解决。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 下面由安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安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安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处置
安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
一、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
二、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案件
三、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案件
安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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