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规定了法律适用三大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这三大原则凌驾于民法、行政法、刑法、商法、经济法等所有法律法规规章之上,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的“复议前置”和《价格法》相抵触。有人会说,《价格法》并未规定复议是否前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理由很简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是广泛适用的法律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 下面由兰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中宪法至上原则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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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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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是什么。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三类,即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为上位法,它之下生效的为下位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上位法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能够与上位法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则是具备同等效力的,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上位法与下位法也是相对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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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