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更多是自身业绩、实力和专业能力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打破原甲级、乙级、暂定,取消资格限定后,监管部门无法通过发放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限制,将会倒逼行政部门应创新监管模式,在招标业务进行的过程中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进行主动的监督,“招投标”只能规范从招标文件制作到投标结束后供应商的确定部分采购程序,它 下面由潍坊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如何进行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如何进行招投标代理业务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参与投标行吗?这个问题经常被问到。大家知道,许多大型企业,如能源、电信、银行、保险等,分公司遍布全国各地。他们的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确比较普遍。那么,分公司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吗?
先来看一个案例:前不久,一个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截止到开标前一天,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项目失败。采购人、代理机构会审原因后发现,招标文件有这样一条规定:“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就是业界通常说的“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采购人后来了解到,此类科研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总公司通常情况下不直接参与投标,而是委托各地的分公司参与投标。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这一规定,分公司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不能投标。这很可能是导致投标供应商不够的主要原因。
会审后,代理机构把招标文件里“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规定修改为“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重新启动招标后,5家供应商前来投标,其中有4家是分公司,最后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是否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成败有时影响巨大。2022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这一规定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分公司可以独立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而在此之前,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自2022年10月1日起分公司可以独立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弄清楚了这一法律规定之后,我们再来聊“分公司是否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参与投标”这一问题。
我的观点是,分公司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投标,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反过来也是一样,总公司同样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投标。理由有二:
第一,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时,是区别于总公司的独立民事责任主体。此时,使用总公司资质或业绩投标属于典型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方式获取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将这种行为明确界定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令禁止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法律后果: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的资质或者业绩,是根据潍坊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所提出的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考察的是投标供应商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允许分公司借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中了标总公司不履行合同,还是分公司来做项目,会给采购项目的质量带来严重的隐患。
因此,分公司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投标,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于法不符,于理不通。
上述案例,如果分公司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来投标,中标之后,最终还是由总公司来实施项目。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是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的。
总结一下,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和业绩的。分公司单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同理,总公司也是不能借用分公司的资质和业绩的。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如何进行招投标审核
潍坊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目前招标代理资质已经被取消,因此无需进行办理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发改委已于2022年底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紧跟发改委的通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一则消息,宣布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正式宣告我国招标代理资质认定成为历史。
在招标代理资质未取消前,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办理可以参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同时我国各省市也会相应发布资质办理的方式和步骤,不同地区的要求不同。
潍坊建设工程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如何进行招投标公告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更多是评价自身业绩、实力和专业能力,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打破原甲级、乙级、暂定级分灶吃饭的做法,让挂靠证书打天下成为历史,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自觉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优胜劣汰,实现市场配置资源,促进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
据招标代理资质本身的目的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素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资质管理已经束缚了市场主体的竞争。例如,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凭借资质就可以垄断招标代理业务,还对其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质挂靠。
随着资质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更多是评价自身业绩、实力和专业能力,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