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股东在转让股权后,未能证明持股期间个人财产独立于财产的,仍然应当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前后二股东就同一项目进行了经营之后,受让股东在其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股权转让之后,乙转变为一人有限责任,王某弟系唯一股东。一人财产和单一股东的财产很容易混同,人格与单一股东的人格很难,根据《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的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下面由达州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转让股权无法豁免股东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转让股权无法豁免股东责任
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办法:若股东能提供证据证明未发生混同的,则仍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达州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不是的。承担无限责任的是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它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
所以,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股东个人与公司是否有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倒置,本质上就是倒逼机制,促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严格依法规范经营,进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一人公司欠债,新老股东被判连带偿还案例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法定条件下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法定条件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而直接追索公司背后股东的责任。
因此,公司人格否定后,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是其自身所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而非基于公司股东身份代替公司清偿,所以此种连带责任并不因为股权的转让而消灭。
《印刷合同》是赵女士作为永悦公司的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与盛禾公司签订的,对由此产生的债务赵女士应承担连带责任。虽然在《印刷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赵女士将股权转让给了徐先生,但由于赵女士对永悦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她与徐先生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协议双方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公司债务具体承担比例,两人可在债务履行完毕后,再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汤征宇表示,为了防止一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出了特别规定,将一人公司人格否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其股东,即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的这种连带责任甚至有可能在股权转让后也不能免除,所以投资者在注册一人公司后,当然也包括其他类型的公司,一定要规范经营,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严格区分,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公司责任承担主体,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一人公司欠债,新老股东被判连带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甲公司以本公司1350万元的股权和
不是的。承担无限责任的是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唯一性决定了其权力机构的特殊性,《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排除了其适用有关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股东表决程序等规定。一人股东在行使股东会职权作出相应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这是《公司法》为了防止一人股东独断专行,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而为其设置的要式义务。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公司法》并没有作出特别规定,仍应适用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