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案由规范的统一意义行政案件案由有重要的价值就如《案由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所言“行政案件案由是行政案件名称的核心组成部分起到明确被诉对象、区分案件性,精品文章《行政复议的管辖学习心得》简单理解谁派这个机关来的找谁复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学习《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当代中国“人治时代的终结”和 下面由齐齐哈尔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心得体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是否还有效
选择C,应由C区公安机关管辖,因为C区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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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制度,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更和补充。
管辖权要实现转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三种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
2、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的案件,需经院长批准后报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选择C,应由C区公安机关管辖,因为C区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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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李某吸食毒品违法行为地在该市B区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