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设立的目的不同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责任是因为不同的原因产生的而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的原因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之间没有共同,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对,(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 下面由南充离婚律师为您介绍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从各自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简易的来概括一下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的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责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