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醉驾致人重伤判刑案例 醉驾肇事致人重伤怎么判刑

醉驾致人重伤判刑案例 醉驾肇事致人重伤怎么判刑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12-23 10:13:56 作者: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摩托车醉驾致人重伤会按交通肇事罪来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一般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况更严重者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同的案件情况所处罚的量刑也会不一样。 下面由苏州交通事故律师为您介绍醉驾致人重伤判刑案例 醉驾肇事致人重伤怎么判刑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酒驾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严重会怎么判刑

酒驾肇事致人受伤的判刑标准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如下:
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2、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只有交通肇事行为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5、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6、客观方面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撞人重伤怎么判,怀孕在身

醉驾撞人重伤根据: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酒后驾车撞死人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醉酒驾车撞死人如何判刑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上一篇:车追尾了怎么处理流程 车追尾了怎么处理流程,前车压人脚

下一篇:骑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理 骑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理,本人也有汽车驾驶证

声明:《醉驾致人重伤判刑案例 醉驾肇事致人重伤怎么判刑》一文由律师委托(www.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