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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再一律入刑 醉驾不再一律入刑吗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3-06-14 01:57:45 作者:陇南交通事故律师

国家正式取消醉驾入刑后之前怎么处理法律主观:醉驾入刑新解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 下面由陇南交通事故律师为您介绍醉驾不再一律入刑 醉驾不再一律入刑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国家正式取消醉驾入刑后之前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醉驾入刑新解释: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三、对醉驾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的措施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醉驾入刑,其目的不在于约束人民的生活,而是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以更加规范的法律去保障人民的生活,减少犯罪,提高人民的幸福度。

法律客盯缺观羡丛: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危险驾驶罪入刑。是否醉酒驾驶就一定判刑呢?“醉驾入刑”是公众和媒体为方便表达和传播而使用的一个“缩略语”,含义是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和规范的范围,之前此类行为只受民法、行政法调整和规范,所承担的责任只是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后,加重了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由行政处罚提凯派辩升到刑事处罚。“醉驾入刑”中的“刑”是指刑法,而不是单指刑罚。刑法包括犯罪和刑罚两个方面,“醉驾入刑”是把醉驾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但是否受到刑事处罚,要根据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来决定。而“醉驾免刑”中的“刑”是指刑罚。因而,“醉驾入刑”与“醉驾免刑”并不矛盾,依据刑法规定,对醉驾行为是允许定罪而不判刑的。醉驾一律入刑并不等于凡是醉驾者就应当一律判刑。知识延伸:危险驾驶罪是指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不再一律入刑

醉驾并不是一律入刑,下列醉驾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1、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二、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穗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驾的具体处罚也与血液内酒精的含量有关,如果每100毫升达到了80~140毫克的酒精含量,一般量刑是拘役一个月。醉驾如果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必然可以免除刑罚的。从2023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明确规定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换言之,也就是从2023年5月1日,即使驾驶人员有醉驾行为,那么也有可能不认定构成犯空州罪或者不予刑事处罚了。
陇南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醒:从内容来看,审判参考仅是法院从量刑规范化的角度,对醉驾案件的一审法院给予审判量刑参考意见。然而,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适用存在较大争议,审判参考则没有对这一部分给予指引。
陇南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猜亏庆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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