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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二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12 05:58:55 作者:包头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赔偿权利人请求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维修费用或重置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或者非经营性车辆使用中断,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全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 下面由包头交通事故律师为您介绍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二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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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1、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是,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2、包头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首先,要明确交通肇事罪本罪的主体,也就是造成此事故的人。犯罪驾驶人要是一般人,没有特殊的条件,也就是说得是已经成年了的,且没有相关精神疾病,心智也正常的人。这其中,犯交通肇事罪的人一般有两种:
(1)在从事与交通相关公职的人员,比如说火车司机、飞机司机、火车变轨人员、管理交通的人员等等,他们没有履行相关职责,一样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2)就是私人驾驶人,某些运输公司的司机,在因为过失而造成了很严重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也是要被认定为犯罪的主体的。
2、犯罪客体。要明确犯罪的客体,客体并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事故对其造成了破坏的交通秩序以及安全。交通运输的安全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普通的民众的生命和个人财产,都会受到很严重的威胁;
3、犯罪的主观条件。在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驾驶人因为要明确是因为过失而造成的事故,如果不是,就不能够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的时候,驾驶人不应该有任何危险驾驶行为,比如说喝酒、超车超速、超载、抢行等,事故发生的原因得是驾驶人自己的不小心,过失原因。驾驶人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应该是不知道其不经意的行为,会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这其实就是交通肇事罪的一个主观条件,即驾驶人没有主观意愿上的为恶想法;
4、犯罪的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应该是因为违反了交通治安管理法规,而在交通道路上造成的严重的交通事故,不是的话,也不能够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在生活之中,要认定交通肇事罪,至少要有四个客观条件:
(1)必须是在交通道路上造成的事故,对交通安全和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这是限制了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位置范围和其造成破坏的对象,不是某一个个体;
(2)驾驶人必须是因为违反了交通管理的法规,才造成了如此重大事故的,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限制了原因的,这也是客观条件之一;
(3)发生的事故造成的后果要是很严重的,必须是得是对受害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比如说伤残或者是死亡,或者说对一些公共场所的财产和一些私人的财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也就是说,就算是驾驶人的行为是违反了交通管理的法规,如果所造成的后果不算是严重,也不能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4)事故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得是因为驾驶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

最新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最全汇总)

包头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导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头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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