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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与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关系

来源:www.lvshiweituo.com 时间:2022-09-23 09:03:48 作者:池州刑事辩护律师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管制刀具的认定工作没有对管制刀具生产、销售和安全管理等提出要求。《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是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属于公共行业强制性标准《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属于规范性文件。《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是保证《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更好执行的技术性标准是对《管制,行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由县级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 下面由池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与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关系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与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的主要区别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为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等。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都属于管制道具。
一、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
携带管制刀具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未成年时期,由于身体、心理变化引起身心的不平衡性以及自我意识的发展与其社会地位之间的矛盾引起情绪上的对抗性,导致他们情绪不稳,易动感情,冲动性强,自控力差,因此,携带管制刀具更容易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所以,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
二、对管制刀具的规定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涉及到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有关部门,关系到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根据《暂行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公安、轻工、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清理。库存的管制刀具,收缴流散的凶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生产厂、坊和经销商店定点发证和使用、管理等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与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关系

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池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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