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5%;
2、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统筹基金报销75%。单次住院医用材料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6万元,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3、转诊异地(荆州市外)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职工异地工作、因公出差急诊在工作地或出差地住院按我市同等级医院待遇标准执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住院的,个人先自付5%后再按我市同等级医院待遇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