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常见的含义;(2)要约,这是该术语在法律英语中最为经典的含义,这里我要强调一点,“要约”与“要约邀请”(invitationtomakeanoffer)含义不同,后者只是邀请,要约:B收到后,表示说里面的C产品,按照价目表价格,需要一百份。承诺:A说:好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商业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 下面由林芝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要约的含义,要约邀请的含义,承诺的含义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你认为要约邀请、要约及承诺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述。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5条之规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目的、内容、效力上有何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的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的,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是有哪些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所包含的内容不同,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3、面对的人数不同。要约一般是面向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