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手术麻醉意外医院赔偿“植物人”汪占花30万2004年4月12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医疗事故麻醉案例16岁的少年到医院就诊已经退休又被反聘回来坐诊的女“专家”确诊他为白血病长时间的化疗诊治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越来越重。家属起疑后带,麻醉医疗事故赔偿案例案例2患者为女性46岁人院诊断为胃癌在硬膜外麻醉加全麻插管下行剖腹探查术胃癌根治 下面由阜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麻醉医疗事故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麻醉医疗事故案例分析题
作为一个麻醉医生,我真心的和你说,这个和红包真的没关系,按照你的描述,你嫂子应该做的是椎管内麻醉,就是所谓的半身麻醉,需要从腰椎间隙穿刺进去一根较粗的针,穿刺到硬膜外腔或者蛛网膜下腔后再推注麻醉药。而腰酸腰痛正是这种麻醉的并发症之一,之前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的时候肯定有提到过,并且已经拍过片子证明没事了,当事麻醉医生肯定没责任的,你走司法程序没有任何希望。并且不是你想想的是麻醉药水过多而腰痛的,完全是因为腰椎穿刺的并发症,这种腰痛有些人可能持续几天就好了,有些人可能会持续几个月甚至更久。我不是替当事麻醉医生说话,只是从医学的角度跟你探讨一下,祝你嫂子早日康复。
麻醉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说句实话,椎管内麻醉的并发症本身就有头晕头痛,程度是个体差异而定,并不能说就是麻醉的问题。你在签署麻醉同意书的时候就是认可该并发症的存在了。
是谁告诉你说打漏了吗。而且如果是腰麻,不出脑脊液是不会给药的,同时的并发症就有头晕头痛;这也是手术后不让枕枕头、不让抬头的原因。
而且你能证明是学生打的麻醉吗?
麻醉医疗事故案例分享
1.建议调整一下心态。
2.你的阐述能说明出现了椎管内麻醉的并发症,构不成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不良事件中的任何一项,按照医学角度来讲属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在麻醉签字的时候已经被写在了同意书上,作为患者或者家属已经签字,具备法律效应。
3.但是从患者角度来讲,毕竟造成了不良的后果,病人出院时间延长,出现一定时间的不适。这种情况下,应该和麻醉科、医院的行政部门好好沟通一下,我想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认可的良好的解决方案。你所说的赔偿和医药费全免不太实际,有可能的话能减免一小部分费用。
4.常规子宫肌瘤的手术,如果开刀做的话,怎么也要术后7天拆线以后再出院,3天出院是不可能的,患者现在不适症状没有缓解,就必须住在监护室,而监护室的床位轮转是很快的,连续换几批人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