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县区级(基层)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一般为县处级副职。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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