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就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的(债权人)的位置向次债务人行使索要债务的权力就是代 下面由营口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什么债权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什么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营口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可以协商催讨,可以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进行债权保全,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
营口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什么债权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营口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债权人的请求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例如他人不当得利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营口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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